第54章 她们都不干净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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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知道了。”禾筝将裤脚挽下去。
  她的脚很漂亮,脚背每根筋骨都藏在白皙的皮肤下,脚趾圆润,形状像一颗颗拨开了皮的葡萄,圆滚滚的,收缩起来,拽住了床单。
  季平舟看出她的惶恐和害怕,冷笑一声,“你怕我干什么?现在一个人都敢去花天酒地了,还怕我对你做什么吗?”
  禾筝知道他是在暗指什么。
  于是只能沉默不语。
  他却不依不饶,“我很好奇,你这个一杯就倒的人,去那里能干什么?”
  “喝酒。”
  她故意犟嘴,故意找他的不痛快。
  下巴埋进膝盖里,脸都不敢抬,却感觉到了季平舟的影子压在眼皮上,“你说什么?”
  “喝酒。”
  “你会喝什么?果酒,还是奶酒?”
  禾筝不怕死,抬起眼,正面迎接季平舟审视又嘲弄的目光,“不光喝酒了,还找了男人,够不够?”
  一只乖巧的小猫反扑是什么感受?虽然不痛不痒,但心到底还是被伤到了,季平舟现在就是养了白眼狼的主人,说不恼是假的。
  他眉眼寡淡无笑,“找了谁?就你那德行,能干出什么有出息的事来?”
  “我先出去了。”
  再说下去也说不出一朵花来,禾筝还不如赶快跑,她刚动了下腰就又被按下去,季平舟弯曲着膝盖,半跪在床沿边,面颊寸寸贴近,睫毛下清透的瞳孔像玻璃球般清澈。
  禾筝在小巷里长大,从小就跟一帮男孩子鬼混,后来长大了,学了音乐,见过形形色色的男人,却没有一个比得上季平舟的一根手指。
  他的脸,亦或是气质神韵,皆是独特的,
  “去哪儿?”他哑着嗓子问,目光流连在禾筝的唇上。
  在危险来临前,动物都有天生的本能,禾筝也是某种预知感强烈的小动物,她裹紧了身上唯一的庇护,“客房。”
  “去那干嘛?”
  “睡觉。”
  季平舟悠悠然的笑。
  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这般散漫的一个人,仿佛对什么事都不在意,大概是因为无论什么他都能得到,挥挥手,就有无数好东西送到他手上。
  那份笃定和胜券在握,是禾筝从来没有的东西。
  所以她曾仰慕他。
  可现在,她讨厌他身上这股对谁都漫不经心的凌驾感。
  “在这儿不能睡吗?”季平舟已经扣住了她的手腕,紧的快要陷进床垫里。”
  禾筝特别害怕,她的嘴硬,底气,单独在季平舟面前的时候,都是最无用的东西。
  “我们快要离婚了,还是分开比较好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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