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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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锦书不是军迷,不懂军品,但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?
  因为这枚被改装成项链的弹壳,前世她贴身带了三十年。
  她熟悉这上面的每一道纹路,甚至连焊点,她都记忆犹新。
  在她还是少女时,一个军人救了她,送了她这个,从那以后,她就把这个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。
  一开始是戴在脖子上,后来生意做大了,不能被人看出软肋,戴着这个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,于总对军人有好感。
  于是,这个弹壳就挂在了于总宾利车钥匙上。
  她走哪儿都带着它。
  也是因为这段经历,她穿来后,知道林毅轩是军人,所以对这个家照顾有加,在他没回来时,撑起了一切。
  她甚至还在刚回来时,想过要找那个帮过她的大哥哥。
  现在,这个弹壳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。
  所以——
  锦书捂嘴。
  是他!
  林毅轩就是前世救过她的那个大哥哥。
  命运兜兜转转,让两个人再次重逢。
  他在走时,把他的护身符留给她,用意只有一个。
  想到这,锦书握紧弹壳,任由脸上泪水翻涌,她冲出家,不顾一切地往前跑。
  她想看一眼林毅轩,现在,立刻,马上!
  “哎呦~~~你不长眼睛的呀~”于婷妹差点被锦书撞翻,她是过来找茬的。
  第85章 现在就下手
  锦书根本顾不上于婷妹,她现在就想跟林毅轩见一面。
  跑了两步,她又折回来,揪住于婷妹的领子质问:
  “你来时,看没看到林毅轩?”
  “我干嘛要告诉你?”于婷妹被她吓了一跳。
  锦书一把锁住她的喉咙,她现在赶时间,没空跟她哔哔。
  “说!”
  “在,在公交站台看到了,他在等车!”
  公交首班车发车是固定时间,所以林毅轩出门早,却还是要等车。
  锦书跑了出去。
  巨大的震惊让她引以为傲的大脑彻底死机降智,她甚至忘了,她骑自行车远比跑步要快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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